本报讯(记者 袁森)近年来,咸阳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规范各类渔业养殖制度,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认真落实农业部生产日志、科学用药、水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监控、水域环境监控、产品标签等五项制度和水产养殖生产、用药记录登记制度,完善制度措施。去年,印制下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养殖日志》,要求各县市区养殖户规范填写水产养殖各环节记录。
全面推进产地水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落实养殖主体责任,现已建立部省市县四级渔业养殖生产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省市县三级渔业投入品监管信息资源库,从源头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加大资金投入,为市、县两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市及部分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已经建立,具备开展常规项目的检测能力,主要开展孔雀石绿、氯霉素、磺胺类等药残检测项目。两年来,市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及执法检查现场检测样品1519个,对养殖户的抽样检测覆盖率达到100%,检测合格率100%。
同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做好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加强渔政执法人员、监管对象培训,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两年来,市县两级举办渔政执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养殖等各类培训班28期,累计培训渔政执法人员及监管对象共1132人;出动渔政执法人员2467人次,对养殖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合格率检测,覆盖率100%,有效预防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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