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佳妮 见习记者 邬正鹏)8月2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以来,咸阳市大力实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主要污染物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前7月,全市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综合指数下降8.23%,PM2.5下降12.9%,优良天数增加7天,优良率增加3.3%。
今年以来,咸阳市先后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专题会、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会等,同时采取一名市级领导包抓一个县(区)的方式,成立13个专项督查组,以交叉督查的方式,对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彻底整改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咸阳市把铁腕治霾细化成35项重点任务,逐项对照标准、制定措施,确定完成时限,逐一落实部门、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项项有措施、件件有落实。前7月,全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同比减少49.98万吨,削减散煤8.73万吨;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8台,拆改20蒸吨以上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台;累计完成智能电表改造60.06万户;开展农业种植养殖清洁能源改造专项督查15次,对1334台农业种植设施、养殖燃煤小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同时,咸阳市各部门协同抓好污染防治。城管、交通等部门抽调70人,分成10个组,在市区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环保、食药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检查督导组,不间断对市区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污染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住建、环保等部门还建立了扬尘治理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阶段性难题。
在督政问责和查企追责上,咸阳市加大力度、严格督查。特别是自7月15日起,该市每周日对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重点环保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全市处罚存在环境问题的单位19家,罚款95万元,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处理人员89人次,其中县处级21人次,有力推进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规定的落实。
咸阳市还创新工作机制,推行“五项清单”管理制度,对涉及铁腕治霾“1+3+35”专项行动、中央和省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环保重点工作实行任务、标准、责任、信息化、督办五项清单管理。目前,16个县(市、区)及13个市级部门已制定本辖区、本部门“五项清单”规范文件。“五项清单”管理制度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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