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漫画
漫谈万象
□河南乔志峰
“严禁中小学生坐‘爱心座\’,即使没人用也不能坐。”咸阳教育局近日开展中小学生“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专题教育活动时,提到即便“爱心座”无人使用,中小学生也不得坐用。有专家认为,此举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方法有待商榷,强行让学生去做这种关乎道德的行为,很容易形成道德绑架。(据中国新闻网9月14日报道)
在大多数人眼中,小学生应该都能归入应乘坐“爱心座”的“老幼病残孕”之列,但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一二年级小学生算是“老、弱、病、残、孕”中的“弱”,言下之意,三年级以上的孩子就不属于照顾对象了。不知道这个标准是谁定的,又有什么依据。想必很多人都会质疑:车上座位宁可空着不让学生坐,岂不是浪费?万一哪个学生因刹车等原因跌倒,责任谁来负?这是不是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
还有更值得追问的:教育部门应该管教育,咋管起公交上的事儿来了?他们有什么权力强制要求学生不得坐“爱心座”呢?假如有学生未曾遵守相关要求,教育部门有没有什么“惩处”的措施?如果没有,怎么确保落实?如果有惩处措施,是否涉嫌侵害学生的正当权益呢?
实际上,公交让座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公民(包括学生)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哪些人需要让座、应该给哪些人让座。让不让座,一靠自觉、二靠良好的社会风气潜移默化。粗暴地剥夺学生坐座位的权利,显然是矫枉过正。
如果较真起来,不管是学生还是其他人群,我购票乘车,当然就应该享受到公交部门提供的优质服务,有个座位坐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坐座位是我的权利,你凭什么横加干涉?你又对我提的哪门子要求呢?
为公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的公共交通服务,是公共交通部门不容推卸的责任。出现乘车环境恶劣、很多乘客坐不上座位的现象,原因来自多方面。我们也知道,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让每个人在公交车上都有座位,短期内难以实现,也不现实,相信多数乘客对此还是表示谅解的。相关部门不应简单粗暴地挥动“行政大棒”,试图矫正公民的道德问题或所谓的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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