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开始的地方,我与自己有个约定。——题记
3封发黄的信封、3张决赛通知单、2本小记者证、1枚小奖牌、一张报纸……下班回家,看到妈妈放在书桌上的这些小物件,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10年前。
思及过往,不得不承认,人生总会在某时某刻突降惊喜,突现“巧合”,这一个个“巧合”所拼凑出的“必然”,却赋予了人生这个字眼不同的色调和意义。
10年前我偶遇多个“巧合”,也正是因为这些“巧合”,我与自己有个约定。而这一切都要从一篇文章、一份报纸、一张稿费汇款单说起。
2007年,在妈妈的鼓励下,我第一次向报社投稿,经过几次修改,反复投稿,那篇《西安的彩色》终于在2007年8月8日《咸阳日报·教育周刊》上发表了。
那篇文章发表后不久,一个暖阳的午后,班主任将一张《咸阳日报》稿费汇款单给了我,当我看到《咸阳日报》“稿费”字样时,我的世界仿若又被打开了一扇窗,明朗了许多,反反复复看着汇款单上的字,一遍又一遍。
这次经历过后,我仿佛自信了许多,也大胆了许多。我将自己的几篇文章寄给了几家杂志社,参加比赛。没想到一段时间后,竟收到了他们通知我参加决赛的回信。
在报纸、杂志上接连发表文章,那时的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了文字赋予我的满足和“成就感”,而这也牵引出了我想要亲近文字,感知文字的欲望。
也是在那一年,学校成立文学社,通过考试,我成为了校园小记者。那一年,文字给予我的都是正能量。从发表第一篇文章开始,我喜欢上了文字,开始琢磨、体会文字给予我的喜悦和触动。慢慢地,我竟惊奇地发现,文字能让我感知到他人未曾碰触到的情绪,并享受这份自在。
十年过后,我已不再那般懵懂,而当我再次忆起2007年经历的种种“巧合”,不禁想要对自己说一句:“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亦如,过往的这十年;亦如,当初的那个“梦”。
十年前,我向往报社,那里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梦“;十年后,我在报社工作,“梦”实现了。
十年前,我开始渴望亲近文字,做读书笔记,写日记;十年后,虽文字依然轻浅,可也慢慢有了自己的味道。
十年前,当文字变成铅字,每每收到报社寄给我的报纸,都要反复看上好久,鼓励自己好好写;十年后,在报纸、杂志上我已刊登过几篇文章,可当初的傻里傻气却未曾消退,那些鼓励自己的话语依然鼓舞着我。
就在2017年,这个十年的节点,我看到了10年前的那些小物件,想起了最初对文字的憧憬与执着,还有那个与自己的约定。(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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