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贺艳)记者昨日获悉,为科学规划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日前,咸阳市出台《咸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分为系统治水,制度建设,管理安全以及全民参与四个部分10条34款,共73项具体措施。其中35项是针对水环境改善的措施,有19项是修复保护水生态的措施,有10项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还有9项是落实各方责任的综合措施。
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咸阳全市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下游、污染较重的支流入河口以及重点排污口,共安排建成各类人工生态湿地公园13个,其中国家级5个,占地面积15.7万亩。另外,主城区要在2030年达到海绵城市各项技术要求。到2017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到2020年,咸阳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而且2020年,咸阳全市各监测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只能更好,不得下降。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流域咸阳段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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