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登)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教育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6月26日上午,咸阳市中院和秦都区法院在中华广场举行公判大会,百余名群众旁听了公开审判大会。
审判会上,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秦都区法院副院长分别对罗某、元某、曾某等贩卖毒品案的4案11人进行集中宣判。被告人罗某因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元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某等9名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八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市中院刑一庭审判员刘煜阳说:“此次公开宣判大会旨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威慑妄图进行毒品犯罪的不法分子,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秦都区委政法委、秦都区法院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参加了公判大会。(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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