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增科 樊琼)今年以来,咸阳市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遏制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
认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及时下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四个严禁”作出明确要求。全市138339名党员干部按要求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同时,全面摸底查清,对全市历史建筑、公园、公共建筑、风景名胜区、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各县市区也在本辖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市共计5783个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其中党政机关655个,事业单位4968个,人民团体106个,国有企业54个,没有发现利用公共资源开设私人会所的问题。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下发《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强化执纪监督切实纠正“五一”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市纪委都组织检查组不间断地进行明查暗访,带领媒体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场所、办事窗口,以及酒店会所、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和机关干部相对集中的小区,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请和游玩等5种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惩处力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共43起。
积极开展“裸官”岗位调整工作。对全市市管干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咸阳市共有两名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配偶为外国人的市管领导干部,按照相关《办法》,两位同志的任职岗位均属于需要调整范围之内。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对两位同志进行谈话,对《办法》中的规定作详细解读,两位同志均表示其配偶不愿放弃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并表示服从组织安排。9月4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两位同志相关职位。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全市1771名市管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6月份,对上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进行汇总综合,形成汇总报告。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目前,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方案正在制定。(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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