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记载了一段六十年前咸阳农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的珍贵历史:以黑白的图片语言,拉长了咸阳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丰富实践积累的历史镜头,展开了我们对新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探索的追溯,展开了我们对中国共产党践行人类治理文明成果的思索。
老照片将历史定格在1954年3月28日,定格在渭城区司魏村,定格在照片上一张张朴素的选民脸上。1953年3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由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它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选举活动的法律,标志着人民依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开端,为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奠定了重要的法制基础和实践积淀。从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拉开帷幕。同年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的奠基性伟大事件,标志着我国在实现民主政治方面迈出了第一步,标志着群众路线在基层民主治理实践的落实,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政治热情。据统计,全国进行基层选举的单位共有214798个,进行选举的人口近5.8亿人,照片上的这些老百姓就是这一伟大历程的见证者,照片上的标语“选出作风正派、政治上可靠,为政清廉,还能密切联系群众的人当代表,才能办好人民的事情。”,以朴素的语言揭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立和发展的“为民”价值关怀。
时至今日,我们站在这里--“全国文明村”司魏村,村容村貌的欣欣向荣,村民生活的节节攀升,以无可争辩的事实再次向我们证明:只有符合现阶段农村社会实际的民主治理才是发展农村事业的重要保障;只有不折不扣地践行群众路线,才能选出像司令科书记这样的群众“代言人”、“带头人”,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只有不折不扣地遵守和落实《宪法》、《选举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才能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老百姓参与国家经济社会管理的神圣权利;只有我们深刻挖掘老照片对于今天咸阳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现实意义,全面审视今天农村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制度和实践,才能进一步摸索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的选举工作机制和民主治理程序,为推动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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