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9月21日上午,地处礼泉县西兰大街西段的礼泉法院立案大厅内,值班干警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审查立案、信访接待、案件收费等工作。
在诉讼服务中心二楼,诉前调解纠纷中心办公室坐落在此,两间面积不大的房间,摆放着电脑、办公桌、饮水机,一摞摞案宗存放在靠墙而立的书柜里。张渊立在办公桌前,翻阅着案卷资料和站在身旁的康相讨论着当天的工作。
张渊和康相都是从政府部门工作岗位上退休的老同志。其中一位还曾获得全省优秀基层司法调解员称号。二人对接待群众、调解纠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都是行家。这不,自从两人被礼泉县人民法院聘请为诉前调解纠纷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后,他们一天未歇,在小小调解室里调出了大和谐。
这天上午,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法院,值班法官接待后,征得刘某同意,径直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纠纷中心。
调解案件的张渊和康相接待了刘某,经过刘某的诉说,他们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原来,刘某和范某是多年的好友。2014年11月,范某因做生意遂向刘某提出借款200000元,刘某答应,当天范某便向刘某出具借据一张,约定月息为1.5%。然而,范某在支付部分利息后,已无力履行当初的承诺。刘某来到礼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调解人员电话约范某来法院做诉前调解工作。在双方当时人在场的情况下,调解人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上午的时间,他们给当事人讲道理讲情义,在两人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和范某分别从法官手里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这天下午,诉讼服务大厅门口传来了吵闹声,原来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曹某与家在礼泉县叱干镇的张某因车辆过户发生纠纷,曹某怒气冲冲地撕拽着张某。此时,恰好张渊刚从大厅接待完当事人,他立即将两位当事人引到二楼诉前调解纠纷中心,听完曹某的叙述,张渊和康相批评了张某不守信用的行为,张某向曹某承认了错误,刘某也原谅了张某的过错,便向法院撤回了立案申请,随后,双方愉快地走出了法院大门。
送走当事人后,调解人员走进诉前调解纠纷中心办公室,一天的工作落下帷幕,谈到调解工作,他们感慨地说:“诉源治理是一项社会工程,我们只有做好诉前调解,才能将群众之间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说直了就是减轻了法院法官的工作增量,节省了司法资源,让员额法官安心去办疑难案件。”
小调解调出大平安。据了解,自调解室成立后,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一些难以执行的案子经过他们的耐心劝导,都有了圆满的结局。(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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