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11月25日,孔某盗窃案不公开听证会就在泾阳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值班律师代表列席参会。
犯罪嫌疑人孔某是一名在校学生,上网成瘾,由于没有收入来源,萌生了盗窃的想法。今年3月份曾四次(含一次未遂)潜入被害人家中共盗窃现金2500元,在最后一次盗窃时被抓获。本着拯救失足少年,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泾阳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会。会上孔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作出了深刻检讨,其家属也就今后如何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作出应尽责任的承诺。
检察官考虑到孔某系未成年人,且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拟对犯罪嫌疑人孔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经过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公安机关代表共同商讨、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对孔某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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