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凤)近日,泾阳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被告陈某、田某夫妻二人因购车,几经筹款,没有着落,遂求助原告张某。由于原告张某的女儿与被告田某陈某女儿是同学,基于女儿的关系,原告张某才将辛苦积攒下来的3万元借给了被告夫妻二人,并没有约定利息。之后的6年里,原告张某多次向被告二人讨要借款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眼看到了开庭时间,却迟迟不见被告二人来,因两被告未按时到庭,法官依法缺席审理。考虑到原告张某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庭审后法官又再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两被告,经过一番劝说,两被告这才同意调解处理此事。随后,被告陈某赶到法院,在原告张某和被告陈某都在场的情况下,书记员通过微信和被告田某取得联系,法官耐心地进行了微信远程和现场同步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陈某答应将清偿所欠款项,至此拖欠6年的债务终于得到清结。
法官寄语,在困难之时,当有援助之手相助时,理应对实施帮助之人,倍加感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要让帮助你的人寒心。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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