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稿本的由来
两种稿本分别题为“崇祯十五年四月钦差巡抚陕西等处地方赞理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尔忠为叛将叛兵降歼无余事题稿”“崇祯十五年陕西巡抚张尔忠报拨年例练饷事奏稿及行西安府行稿”。《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文物研究丛书》(明清档案卷)介绍:“本档案是崇祯十五年(1642)四月,陕西巡抚张尔忠奏报阎国卿为首的叛将叛兵全部歼灭的题本稿。未署年月,疑为残缺。本件档案有两份,内容相同,当为抄本。”“张尔忠,时任陕西巡抚。《明史》无传,待考。”作为一代名臣,潍坊名人资料阙如,令人惋惜。
《潍县志稿》卷27“人物”载,张尔忠,字移孝,潍县(今潍坊市寒亭区大常疃)人。“慷慨有大略,尤长于兵”。万历三十九年举人,崇祯四年进士。散馆任陕西临漳知县,以治行第一擢升山西道御史、巡视漕运,后事竣陛见,命巡按陕西。后又升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崇祯十五年(1642)告病归里,为当时缙绅领袖。值多事之秋,张尔忠等潍县缙绅率领潍县人民多次打退清兵、土寇对潍县的侵扰。七十二岁卒于家。国家博物馆所藏张尔忠稿本作于他巡抚陕西时。
张尔忠带病平乱
第一种稿本两件,内容相同,未署年月,由稿本内容知在崇祯十五年(1642)四月。这份稿本的背景是,李自成起义军从陕西转战河南,明朝军队连连溃败,散兵游勇窜至陕西骚扰百姓,将领拥兵自重,伺机作乱。在这种背景下,对有反心的将领的剪除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处理不当,不仅自身难保,可能使陕西乃至全国局势更加混乱。因此,作为方面大员,总督孙传庭、巡抚张尔忠对贺人龙及部将闫国卿的处置进行了周密安排。
据《明史》卷273:“孙传庭督师陕西,帝授以意。人龙驻咸阳虞祸,晓夜为备。传庭以人龙家米脂,其宗族多在贼中,未可轻发,在道佯上疏曰:‘人龙臣旧将,愿贳其罪,俾从臣自效。’帝亦佯许之。人龙稍自安。传庭至陕,密与巡抚张尔忠谋,以五月朔召人龙计事,数其罪斩之。其部将周国卿将精卒二百人,与同党魏大亨、贺国贤、高进库等将逃还泾阳取其孥,与贼为乱。尔忠遣参将孙守法先入泾阳,质其妻子。国卿穷,谋斩大亨等以降。尔忠密闻之大亨,遂斩国卿,函送其首。他部将高杰、高汝利、贺勇、董学礼等十四人俱仍故官,一军乃定。”《明史》以“闫国卿”误为“周国卿”,当以张尔忠奏本“闫国卿”为是,可补《明史》之误。
题本中,张尔忠根据要求,详细奏报了处置捕杀贺人龙、闫国卿叛军的经过和处置完毕后对剩余兵丁的处置和安置。同时,当时张尔忠已是有病在身,并且回乡养病的申请已经得到批准,但张尔忠临危受命,仍带病为王事操劳,并下了一息尚存就为朝廷效命的决心。其忠勇之心令人动容。
明史中无对其记载另有隐情
第二种稿本两件,内容相同。一是奏请报拨陕西年例、练饷奏折;二是发给西安府要求尽快缴纳练饷、年例的行稿。时间均为崇祯十五年(1642)五月。
至于《明史》中无张尔忠传记的原因,并不是他的事功不够,而是其中另有隐情。清初《明史》修纂人员多为南方士人,因此《明史》人物南方人多于北方人,且南方人每得佳传。以至陶澍批评说,《明史稿》(《明史》以《明史稿》为底本)于吴人每得佳传,于太仓人尤甚(《明史稿》主修王鸿绪为江苏太仓人),而于他省人辄多否少可,“几无是非之心”。由此也可解释明末山东士绅蔚盛而及青史者极少的原因。
由于明末清初的兵燹和清朝的集中销毁,明代档案存留极少,有关潍坊名人的档案资料更是仅见。张尔忠的这两份档案对研究明末政局和潍坊地方文化有重要意义。徐强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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