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登
“杨法官,多亏你们再次调解,要不然我们可能又要闯祸了。”拿到钱的张某不断地道谢。谈到这起纠纷,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月日,泾阳县兴隆镇的运输专业户张某找到同村的李某,希望李某帮忙将两个货车轮胎送到G国道。两人说好后,李某开着张某的三轮摩托车出发了。当李某行驶至兴隆镇时与刘某相撞,致使刘某骨折,刘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余元。
经认定,此次事故中李某承担%责任,刘某承担%责任。关于赔偿,李某认为自己受雇于张某,张某应当分担自己一部分赔偿责任,多次调解几人都没达成协议,刘某就将李某、张某起诉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泾阳法院桥底法庭承办法官积极了解案情,并奔赴当事人家里、泾阳县交警队、医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刘某、李某、张某3人就赔偿的事情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在桥底法庭履行了协议,但在履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李某虽然同意履行可心里仍然有气,于是,便安排法庭干警随时注意李某的动向。
果不其然,李某从交警队桥底中队要回三轮摩托车后,没有还给张某,而是直接开到废品回收站卖掉了。
李某私自卖掉三轮摩托车的事情被张某知道后,张某带着几个兄弟手持木棍准备找李某算账,李某手拿铁锹正等着张某。看到这一情况,法庭干警迅速给案件承办法官打电话,法官带领法庭干警及司法警察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打斗的发生,并将两人传回法庭协商处理。
调解中两人各执一词,李某认为这场车祸,自己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看病还花了元,张某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可张某只给付他元赔偿。刘某气不过,就把张某的车卖了,顶自己的医药费。
张某则认为车是自己的,李某无权买卖,当初调解时,李某若不愿意可以再协商,而不是事后卖掉自己的车。法官找到李某卖掉车的废品回收站,得知张某的三轮摩托车已经被拆毁,无法归还。后经法官的耐心调解,李某知道自己私自卖车是不对的,并主动将卖车的元还给张某,两人的矛盾在法官的说和下终于化解。(F)(2)
新闻推荐
咸阳市一批绿化典型荣获省级表彰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讯(记者蒋增科通讯员李志轩马通)近日,从省绿化委员会传来喜讯,咸阳市一批先进典型受表彰。其中,兴平市、武功县荣获“陕西省绿化模范县”称号,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渭城日月星城小区荣获“陕西省绿化...
泾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泾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