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登
闵某在去工地借钱的路上不幸身亡,因为赔偿的问题,其家属对工地进行围堵,近日,古渡司法所和吴家堡派出所共同调解了此次纠纷。
10月中旬,泾阳县的闵某从外地打工回到咸阳,随后,他找到以前经常联系的包工头周某,希望能去其工地工作。因为都是老朋友,加之周某工地上也有很多闵某的老工友,于是就同意闵某来工地打工。
工作3天后,闵某觉得自己身体不适,就向周某请了假,回到住处休息。请假两天后,闵某打电话给周某,称要去医院看病,但因钱不够想要借钱。因为都是老朋友,周某答应借给闵某2000元,让闵某来工地取钱。
第二天早7时30分,闵某在去工地取钱的路上不幸摔倒,被工友发现后拨打120和110,但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闵某去世后,妻子杨某和儿子闵某某等家属找到包工头周某,要求给予80万元的赔偿。周某表示,闵某是在请假期间去世的,和自己、工地都没有直接关系,但也愿意给予一定补偿,可闵某家属提的80万元实在太多。双方因赔偿并未达成和解协议,闵某家属就带着花圈等物围堵工地,严重影响工地施工。古渡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赶往工地进行调解。闵某家属坚持让工地给予80万元赔偿,但因闵某和工地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是在请假期间去世,工地负责人周某答应给予一部分赔偿已经是出于人道主义,这让调解进入僵局。
司法所工作人员作起了闵某家属的思想工作,等家属情绪平复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闵某去世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以及他们选择诉讼方式维权会出现的后果都告诉了闵某家属。经过不断说和,双方达成了由工地一次性补偿闵某死亡补偿金、丧葬费、停尸费、生前工资(1400元)、家属处理后事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173400元的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纠纷,闵某家属也不得因此事纠缠公司、单位及个人。
工地已将全部补偿金一次性交给古渡司法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支付给闵某家属5万元用以安葬,剩余的钱等家属处理完闵某后事后,凭借其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来司法所全额领取。(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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