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莉媛)“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你们的救助犹如雪中送炭。”6月12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李某某激动地对咸阳市淳化县检察院干警说。
救助申请人李某某的妻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因始终未获得赔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淳化县检察院在接到李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对被害人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审查,该院认为李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6月12日,淳化县检察院向包括李某某在内的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及时向身处生活困境中的司法救助申请人伸出了援手,传递了司法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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