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本想着通过美容让自身更有气质,不料却因美容引发疾病,近日,淳化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调解由被告李某补偿原告王某人民币2000元。
去年7月,王某在李某的美容店里做面部补水,在李某的推荐下,王某进行全身除湿治疗。王某治疗5次后,出现了腿部不适等症状。后经专业化验,王某风湿因子高于正常人,经医院诊断为风湿病。后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125000元。
淳化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案件调解,被告李某称自己经营美容店证照齐全,以前给原告做美容服务均未出现异常情况,对原告进行除湿美容服务也是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操作,原告被诊断为风湿病并非被告导致,不排除原告自身患病。而原告认为是美容院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现有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经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2000元。(F)(2)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于忠虎)一男子驾车上路遇交警查车,竟然拿出伪造的“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工作证请求放行,被淳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识破。4月12日,淳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
淳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淳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