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文 本报记者 吴红
一男子以相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后将财物挥霍。男子曾因犯盗窃等罪行,先后4次入狱,可他出狱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淳化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骗财:去年9月的一天,雷某约李某在彬县游玩,随后,两人由彬县来到淳化,在进入该县一景点时,雷某以拜佛不能佩戴金银首饰为由,让李某将所佩戴的金戒指、多元现金以及手机等财物,放在雷某驾驶的车上。游玩期间,雷某趁李某不备,迅速跑到停车场,驾驶车辆离开县城。
另查:雷某归案后,经查,他在同年月、月,先后以同样的方式在旬邑、汉中两地,骗取了郑某、王某等3人的财物。经鉴定,被告人雷某共骗取以上4名受害人财物价值元。又查,被告人雷某在年到年期间,因犯盗窃罪、诈骗罪曾4次入狱,去年6月刑满释放后,他再次误入歧途。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欺骗的手段,多次诈骗多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雷某曾多次故意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故意犯罪,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归案后的雷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感言:雷某4次入狱仍不悔改,再次触碰法律红线,使得自己再陷囹圄。财物应通过正确的方式取得,法律的红线不能碰,法律的底线更不能越,否则,等待你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F)(2)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郝思彤记者杨华)“这次上课对于我们合作社意义很大,也让我们了解了税收相关的许多政策性问题,国税局的同志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近日,淳化县国税局为全县果业合作社举办税收政策培训班,群...
淳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淳化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