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广睿)3月30日早,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吕海涛、信访处处长夏琛茗等在淳化县调解一起普通交通事故。
淳化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王争社告诉记者,1月26日,魏某驾驶小车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淳化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后认定,魏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在杨某住院期间,魏某已经支付了他应承担的绝大部分医药费。可是杨某在出院后却以其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先是要求魏某支付其全部医药费,后又以还需要二次手术为由提出高额的赔偿请求。在淳化县交警大队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杨某及其亲属便到淳化县公安局上访。
3月30日10时,魏某及杨某的委托人来到了淳化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在“拉家常”式的“谈心”中,吕海涛主任分别指出了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事故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做不成朋友”。闻听此言,双方都陷入沉思。终于,事故双方在笑声中达成了协议:魏某一次性支付杨某二次手术费等费用5000元整。(D)(7)
新闻推荐
本报讯(李全胜高宇)近年来,淳化县在十里塬、卜家、润镇三镇实施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9770.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210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103万元,企业、群众自筹资金13564.8万...
淳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淳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