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厘米土地“惹”得两家邻居“不愉快”。
本报讯(记者 吕聪)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为求和睦共处,都让了8厘米宽的宅基地,哪知对方还要30厘米。两家邻居因此“反目”,打起了官司,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家住彬县彬中巷13号的李杰一家人总算感到欣慰。谁承想,即使土地产权明晰,一墙之隔的邻居还是“不服”,只要李杰家一动工,邻居就要阻拦。
郁闷
工队来去数次新房施工屡屡受阻
6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彬县彬中巷13号一处空地。几个工人正“小心”地持铁锨挖土,土台上方,一对夫妻和一位老者镇静地席地而坐,数米外的户主满脸无奈。李杰告诉记者,这里是他家的宅基地,“静坐”的几人是一墙之隔的高某家人,对方执意称自家墙皮以北还有30厘米宽的土地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只要工地上发生“响动”,就有人到李杰家院里进行阻拦,施工队多次施工不成,经济损失惨重。
当记者表明身份,静坐的夫妻要记者出示证件。哪知,出示完证件,夫妻二人以回家取土地证为由先后离开现场,一去不归,只留下一位老者。直至记者离开,仍未看到对方任何可以证明此处土地归其所有的手续和证明。
霸道
拿着判决书对方“不服输”
李杰给记者拿出了土地产权证明的相关资料和判决书。原来,早在2006年高某家盖房时,就先将李杰家告上法庭,“索要”土地。没想到,因为伪造李杰父亲签名,同年8月,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持有的“土地使用证”被撤销。此后,双方仍争执不清。
2007年12月,《彬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件》对双方宅基地纠纷处理认为,“高某盖房多出的8厘米土地不予追究,使用权归高某;另北背墙以北争议的30厘米土地使用权归李杰家所有”。2008年4月,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彬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件作出的处理决定。同年9月,彬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双方宅基地界限以高某楼房北背墙外皮为界,以北土地使用权归李杰家。
希望
阻拦邻居身份“特殊”法院、公安部门表态尽快解决
采访中,李杰家人告诉记者,到其院中阻拦盖房的邻居两名男子是兄弟关系,且二人身份“特殊”,一人在公安系统,另一人在工商部门,静坐的老者是他们的母亲。碰巧记者在现场时,施工队再次“试探性”动工,一名男子上前阻拦,并向记者坦承他是公安人员,若要采访他,要通过宣传部。
随后,记者来到彬县人民法院,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法院已经判决,他们不可能不管,李杰几天前已向他们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7日内,会传唤高某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觉履行判决,实在不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就自称“公安”的高某阻拦施工一事,彬县公安局纪委表示,高某确为正式民警,将立即找其谈话,“一切按程序走”。如果要强制执行,公安部门会全力配合。(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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