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安 今日长安 今日高陵 今日蓝田 今日周至 今日户县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今日周至 > 正文

周至:刑事抗诉案件获改判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19-11-23 00:5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刘嘉通讯员安天旭韩昭君)近日,西安市周至县检察院刑事抗诉的被告人孟某、张某敲诈勒索案和朱某敲诈勒索案,抗诉成功。经二审发回重审,周至县法院支持周至县检察院对孟某、张某、朱某涉嫌抢劫罪的罪名认定和量刑建议,撤销故意伤害罪的缓刑,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1年,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以抢劫罪对分案处理的朱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3名被告人均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经查,2018年1月6日晚,被告人孟某、张某、朱某等6人(其余案犯另案已处理)在周至县某酒店商定以“仙人跳”的方式获取钱财。随后,6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联系到被害人韩某,并将韩某诱骗至酒店一房间内,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迫使韩某交出4000元。同年1月9日,被告人孟某、张某、朱某等6人使用同样作案方法,对被害人崔某实施殴打后,将其挟持至骆峪水库,威胁其交出2万元。案发后,上述案款已全部返还被害人。

2018年7月19日,周至县检察院依法对孟某、张某、朱某以抢劫罪分别提出公诉,并建议撤销对朱某、孟某故意伤害罪的缓刑,提请法院数罪并罚作出判决。同年10月17日,周至县法院以第一宗犯罪事实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宗犯罪事实构成抢劫罪,撤销对朱某、孟某故意伤害罪的缓刑,对孟某、张某、朱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4个月、5年6个月、7年6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8年10月25日,周至县检察院以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敲诈勒索的罪名错误、量刑畸轻、违反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为由,提出抗诉。经西安市检察院审查同意并支持抗诉,西安中院决定发回重审。

近日,周至县法院重新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罚。

新闻推荐

周至40名挖树工和修剪工大比武

华商报讯(记者张静)11月20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苗木技工技能大赛决赛在周至县终南镇长杨苗木基地火热进行,前期初赛选拔出的40名...

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周至:刑事抗诉案件获改判)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