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西安交警向社会公布了80人的“终身禁驾”名单,其中66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14人则是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90后实习期司机肇事逃逸
在被通报的名单中,1994年出生的张彪涛,是上半年“终身禁驾”人员中驾龄最短者。事发时他取得驾照不到3个月,还在实习期。
2017年9月1日18点30分左右,张彪涛驾驶陕AQ56E5长安牌小型轿车沿周至县终集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邵家堡村路口处时,与由西向东的向某兰驾驶的欣绿驹牌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向某兰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张彪涛求助路过的刘迎步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到事故现场南边的地里,一直到9月2日上午家里人找到他,才到周至县交警大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张彪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向某兰无责任。周至县法院认定张彪涛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成立,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同时基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应当从轻处罚等因素的考虑,判处张彪涛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告缓刑3年。
“滴滴”司机肇事逃逸被抓获
在被通报的名单中,“滴滴”司机刘某亮肇事逃逸案件,造成一死一伤,警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历时7天7夜,仅凭一枚2厘米白色漆皮将其抓获。
2017年10月22日18时40分许,一辆白色三厢轿车沿高陵区旅游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崇皇街办井王村三马白组村口时,将路上两名行人撞倒,一人(女,71岁)当场死亡,一人(女,63岁)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警后,高陵交警部门迅速抽调警力开展侦破,但因该道路为新修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仍在建设中,加之天色已晚,光线暗淡,仅有的几名目击证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线索,民警仔细排查后,仅发现一枚长约2厘米宽约3毫米的白色漆皮遗留物,案件一时陷入谜团。
为加快案件侦破,10月23日上午,包括高陵区交警大队、郊县业务指导处、崇皇街办等在内的多部门召开会议,确定肇事车为白色三厢轿车。同时从法医尸检报告分析,车辆疑似左前立柱受损,附带前挡风玻璃破碎(未脱落)。
经过专案组全体成员不懈努力和连续奋战,2017年10月29日,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刘某亮(男,汉族,现年47岁,家住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办姜李村一组)和嫌疑车辆在其家中查获。
据刘某亮供述,当日他驾驶车辆用“滴滴”软件接了一个从高陵到西安北郊的活,当时车上还有两名乘客,事发后他在事故现场南侧100米左右还停车观望,随即驾车逃逸。驾车由渭河北河堤路上了西铜一级路,由南向北行至草滩后,以到碰撞现场查看为由让两名乘客下车,并在路边随机找到一家汽车修理部维修车辆,自己坐车回家,并于两天后取回车辆。之后这几天,刘某亮还用该车进行驾驶培训。
交警取得肇事车辆更换的前引擎盖、前大灯等配件后,立即进行车辆痕迹及理化试验对比,与现场遗留那2厘米漆皮对比一致,且前引擎盖痕迹与死者事发时所穿衣物化验对比一致,加之现场目击证人及“滴滴”乘客证言,该刘口供,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得以成功告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3个月,目前刘某亮正服刑中。
通讯员杨波本报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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