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志杰)11月7日,周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一名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男子,以驾考“保过”为由,不到两年先后骗取30名受害者18万余元人民币。法院以诈骗罪当庭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庭审情况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周至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了全程直播。
2016年10月,男子张某某注意到考驾照的人越来越多,但有些人多次驾考未能通过,这让他看到了“商机”。当年10月24日,张某某来到西安市一驾驶员体检中心门口,谎称自己是西安一家驾校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办理驾考报名并“保过”,并收取了一名受害人现金6700元。第一次作案如此顺利,尝到甜头之后的张某某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周至县多处进行诈骗。截至2018年1月案发时,张某某共诈骗30人,涉案金额达181700元,赃款绝大部分已被其挥霍。
11月7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众多被害人的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某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考驾照一定要到正规驾校进行系统学习,没有不经考试就能领取驾照的捷径,切莫相信“保过”之类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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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