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朱群羊纠集多人以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为主要获利手段,实施了一系列为争强斗胜、聚敛钱财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朱群羊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昨日,西安中院对该涉黑团伙公开宣判,决定对“黑老大”朱群羊执行无期徒刑,其余26名被告人均获刑,包括朱群羊在内,共有20名被告人的罪名中包含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据报道,这是一起近年以来西安市侦办的组织发展时间最长,涉案最多,危害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保护伞”直指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形成了“组织成员怕、群众怕、警察怕”的“三怕”局面。从2004年到2013年间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共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多个罪名。
众所周知,每一起涉黑案的背后,都闪现着普通无辜老百姓的血和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正日益发展为对社会治安威胁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老百姓对之恨之入骨,急切期盼相关方面对涉黑犯罪予以坚决打击,连根铲除。实际上,只要某个犯罪团伙一旦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就注定难逃覆灭,这从来都是一条“不归路”。
某种程度上,打黑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打“伞”的过程。反过来说,黑恶势力一步步壮大却不能及时被清除,无不与其背后的“保护伞”有莫大关系。和此前每一个涉黑犯罪团伙一样,朱群羊黑恶势力也在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充当其“保护伞”。在朱群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连根拔除的同时,能够看到,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以及涉案民警等一众大大小小的“保护伞”也一同被依法“强拆”。
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政权”被明确强调。确实,如果没有“保护伞”的庇护,一个犯罪组织何以横行多年却长期得不到查处?三年前,国内一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领域的知名研究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谈到,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还处在较为低级的程度,没有完全做大,“最多还停留在寻找官方保护伞的阶段”。因此,一面要严打黑势力,露头就打,让其没有寻找官方保护伞的机会,另一面,打黑必打“伞”,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公职人员不敢也不能充当“保护伞”。(相关报道见今日华商报A06、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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