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杜旭松 记者 熊玺)6月17日10点,周至县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了一起危险驾驶速裁案件的庭审,并在庭审后进行了座谈评议,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微博全程同步视频直播。
2016年5月8日晚上,朱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周至县哑柏镇一村道上疯狂行驶。经检验,朱某某血醇浓度高达221.18mg/100ml。据此,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建议对其在四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进行量刑,并处罚金。朱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最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庭审后的座谈评议会上,副院长刘智国向代表和委员们介绍了周至法院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情况。代表和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和刑事速裁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观摩法院庭审直播增长了代表、委员的法律知识,拓宽了与司法机关的联络渠道,增加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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