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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大普法模范”向我们走来

来源:陕西日报 2015-12-14 18:26   https://www.yybnet.net/

高瑾

编者按 “12·4”前夕,省委普法办评选出“六五”普法“十大普法模范”。这些普法模范,立足基层、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为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了更好地表彰普法先进,弘扬他们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精神,本报将他们的主要事迹予以刊登。 

吴振峰——乡村普法员

吴振峰,周至县终南镇寨子村农民。50多年来,他自掏腰包,拿出近12万元印刷出版普法书籍等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本、制作碟片1千余张、《赞周至》磁带400余个。他勤奋苦学,不断创作普法新作品,自创百家碎戏、眉户剧各5部,眉户剧《全民起来反邪教》曾获西安市反邪教文艺节目优秀奖。他带动全村18名文艺爱好者成立“振峰义演团”,利用演出时机现场普法。他注重实际按需普法,针对青少年有《学生遵纪必守法》,面向农民有《虐待老人是违法》,进入党政机关有《中国司法在行动》。他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为农村普法倾注了一腔热血。

张天赐——岗位讲奉献

张天赐,岐山县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凭着对工作的一份责任和热忱,他忠于职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使自己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行政干部一步步成长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六五”普法期间,他参与制定各类指导性文件20多个,组织刊登信息报道40余篇,印发法治宣传资料80多万份,组装法治宣传车68辆,悬挂法治宣传标语300余幅,展出普法展板500多块,接待法律咨询300余次,有效化解民间纠纷400余件。他善用个人绘画专长,主动为全县10条法治文化一条街和5个法治文化广场绘制法治漫画120多幅,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普法工作者之歌。

连玲——普法好法官

连玲,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负责人。同时,作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从2009年开始,她集合各方力量筹资40万元,与渭南电视台联合开办法治栏目,为渭南市两级法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搭建有效平台。作为少年审判庭负责人,她以教育感化青少年为立足点,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联合多个部门单位成立“渭南市青少年学生微电影创作活动组委会”,拍摄法治宣传微电影。她负责的少年审判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田战强——普法带头人

田战强,铜川矿业公司玉华煤矿党委书记。他以增强企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目的,勇做学法知法带头人。他先后组织党组成员普法学习53次,举办普法知识讲座18场,他以传播法治文化为手段,做守法用法示范者。先后在矿区关键场所新增160余块法治宣传警示牌、新建1600余平方米法治文化广场、设立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长廊。个人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管理者”、陕煤化集团“纪检监察先进个人”、铜川市首届“十大法制人物”等多项荣誉称号。

雷玉苗——普法带路人

雷玉苗,黄龙县司法局局长。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制定普法“8455工程”。她常把“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首先要有一桶水”记在心上,把苦学业务知识抓在手上,推行每周一例会学习、每月底工作汇报、每季度学一部法考一次试、每半年考核一次的制度,带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黄龙县司法局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延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公务员集体”。

魏宝强——创新“订单普法”

魏宝强,西乡县司法局局长。“六五”普法期间,他创新机制,在汉中率先实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他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推出“订单普法”模式。利用农民工返乡期间,给他们送去各类法律书籍和宣传单。在他的倡导下,县上投入30多万元建成全县规格最高、建设面积最大的樱花法治文化广场和全县最长的樱花大道法治宣传长廊。由他指导的《打电话》《情系茶乡促和谐》等多部优秀法治舞台作品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杜广军——忠诚献法律

杜广军,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为解决涉法涉诉案件增多、缠访闹访频发等问题,他源头谋划,自编案例点评48期120案,撰写30余篇普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文章,使全局民警妥善处理复杂执法有章可循,审核涉法涉诉、缠访闹访、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等热点难点案件30余件。“六五”普法期间,他组织举办法治报告会12场、普法宣传5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画册1.2万余份,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法律咨询30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陈显信——普法促和谐

陈显信,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调研员。作为全系统税收宣传和普法工作的实施者,他积极推进纳税人维权服务体系建设,联合省工商联成立“陕西省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制定维权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他积极组织开展“送税法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送电影下乡、送文艺下乡等形式开展税收宣传进农村活动;他发挥自身喜爱新闻写作的优势,每年抽出时间深入基层采访,在各级媒体发表税收宣传稿件1000余篇,联合省财政、国税三家制作以《国·家》为主题的税收公益广告,并连续三年在陕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

张红——借文物普法

张红,西安碑林博物馆宣传办主任。她扎实开展“三贴近、五走进”送法活动,积极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考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努力推进“1+3”流动碑林项目,该项目荣获“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创建了文物普法宣传基地,坚持每天发送文物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达上千条。

高瑾——普法好“讲师”

高瑾,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3月,她创办了婚姻家庭法律公益大讲堂,为老百姓免费提供法律讲座与咨询,六年来共举办25期大讲堂,受众达2200多人。2014年,她先后为全国各地约1800余法律专业人士讲授家事维权新思路与新举措,赠送个人专著约1000册。2004年以来,她多次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和“陕西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她是律师中的好“讲师”。 

本报记者 成全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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