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张天乐
今年春节,我回到了周至县老家,令人感触最深的就是新建的房屋。村里村外、公路沿线,到处都是在建或装修一新的房屋,大多为二层和三层的小洋楼。首先是惊喜,村民们都富裕起来了,手里都有了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可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了。然而,在与群众的交谈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由惊喜变为惊诧,最后还有一丝惊恐与担忧。
耕地遭到占用,原宅基地荒芜
在村民新建的房屋周围,均是大片麦田。也就是说,新建房明显占用了耕地。前两年回来时,大路两边全是庄稼地,现在已经被村民建了新房,原来的绿色田园和果树林木,已经完全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新房子。看着临路水泥砖混结构的商业用房,明显就是要长期占用土地了。良好的耕地被占用,我看着很是心疼,不知道村里和乡里怎么就能批准这些宅基地呢?后来询问了一些老年人,他们说大多数新房子都没有合法手续,只是说随后再办理,这明显就是“先坐车后买票”的说辞。
耕地被侵占,这是土地管理部门的失职,没有监督到位,或者是违规审批。村民并不是没有建房的地方,我看到,各家各户原来的宅基地被废弃了,甚至宁可荒芜老宅子,也要在自家的耕地里建新房。有些村民私下将耕地置换,目的就是便于建房和占用。我认为,应当尽快制止这种随便破坏耕地的行为,要在每个县、乡、村分别制定保护耕地规定,像全国一样,划定红线,严格保护,依法治理。
房屋总数较多,大量新房闲置
春节期间,我专门去观察了很多新建的住房,大多都没有居住的痕迹。在村子附近的新房,还有几户间歇性居住,离村里较远的新房则完全空着,门外灰尘叠加。
新房闲置,说明乱占耕地建的新房没有任何价值,只是占有了宅基地。这些建房人的想法有两种:一是家里孩子多,给以后准备着;二是趁早多占一些,防止以后政策严格了无宅基地可批。对于后者应当具体分析,我认为,如果是等待时机预谋出售房子赚钱,那就是变相的耕地转让;如果是认为谁的耕地谁就可以随意占用,那就是思想认识问题,属于当地土地政策宣传不够的问题;如果是某个家庭在村里早已拥有多套住房,还要继续占地建房,那就必须强拆,或者依法惩戒。
竭尽资金建房,生活难以改善
在新建房屋的背后,有的是做生意赚了钱的“暴发户”,有的是在村里有些“权力”的能干人,还有一些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也想改善生活条件,但是为了住房,他们竭尽全力,甚至严重影响到生活其他方面。从几个“半成品”的新房就可以看出,有些在外打工的村民,将每一年的收入几乎全部用在了建房上:一年打地基,二年建主体,三年盖二层,四年再装修。这部分村民,在这几年里,是将全部的资金投入到了建新房方面,其他投入必然微乎其微。
我们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而小康社会的体现应该是多方面的,除了建房子还应有更多的物质需要和精神文化需求。在农村生活管理中起主导作用的各级政府机关,都应该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引导农民群众重视精神生活,活跃身心,追求真正的健康幸福。尽力劝说村民从一味建新房的传统观念中解脱出来,满足已经相当不错的“小别墅”式居住条件,转而开拓营建精神领域的美好世界。
我的家乡,到处日新月异,如同春笋一般的新房建设一样,一天天,一年年都在变化着。有些变化是喜人的,有些变化是堪忧的,但是我相信,通过一系列正确的疏导,正确的致富观和幸福观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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