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省市相关部门说不让停车场向车主收取执法停车费了,我们这不仅一直在收,现在还收出了‘高价\’。”日前,在周至县做砂石运输生意的王先生说,“只要车被拖进停车场,一天至少都要被收取150元停车费。”
据记者调查,周至县有七八家“接纳”交警、运政查扣违法车辆的停车场仍在向车主收取执法停车费。但周至县物价局说,这些停车场都没经过备案,他们“管不了”。
车主投诉
交警扣了砂石车每天停车费150元
车主王先生说,他多年来一直从事砂石运输生意,家里也购买了多辆自卸车。“从周至沙场走108国道,一路拉到西安的搅拌站,一车能挣1500元。”王先生说,他一辆车一晚上就能跑两三趟。像他一样搞砂石运输的,光周至县就有上万人。
王先生说,拉砂石走的就是方量,一车拉得越多,挣得就越多,因此自卸车改装、超载现象非常普遍。日前,周至县公安、交警、交通、砂石办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砂石车辆超速超载等问题。他的砂石车就是在12月10日晚上的执法行动中被交警查扣。
“交警押着车,把车停进了沿渭路附近的一家停车场,我交完罚款去取车时,光停车费一天就要150元,停了两天300元。”王先生说,交警查扣车辆属于执法行为,媒体已经报道像这样的执法停车费不应该让车主交,现在不仅要让车主承担,还收了150元的“高价”,他觉得太不合理。
现场目击
“多亏让我扣了,
要让运政扣了罚更多”
王先生所说的这家停车场位于沿渭路(沣渭新区至竹峪公路)梁家村附近,靠近马路的一块木板上写着“停车场”,除此之外没有明显标识。12月11日下午1时许,每隔几分钟就有警车闪着警灯驶进停车场,后边都会跟着一辆满载砂石的货车,驾驶室内还有交警“押车”。从下午1时到2时30分这一个半小时内,车牌号为陕A8643和陕A7080的制式警车“押”了7辆砂石车到这家停车场。在车主接受完处理后,交警就会出具放车单,然后车主就可以来停车场取车了。
车主刘先生拿着一张周至县交警大队出具的扣车单,上面写着“2013年12月11日13时40分,在沿渭路实施超载100%违法行为,被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手段”。“能不能少罚点?”看到交警从停车场出来,刘先生上前“讨价还价”。“你交1600元马上放车,这多亏让我扣了,要让运政扣了罚得更多。”这位民警说,交警部门查扣的超载车辆,处罚上限是2000元,运政处罚上限是3万元。
另外一名前来取车的胡姓司机,在出示了交警部门开具的放车单后,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缴纳两天共300元停车费,收款后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就让车主取走了被扣车。在这家停车场的办公室内,记者并未发现任何证照和收费标准。
自揭内幕
“都是有关系的,
没关系哪能开停车场”
昨日上午,记者又来到沿渭路梁家村附近的另一家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记者先一天暗访的停车场西侧几百米处。这家停车场没有任何标识,只是用护栏围起来了一片地,门口有三间泡沫板搭起的简易房。
“前四后四(指车前后轮胎数)停一天150元,前四后八停一天200元,这都是‘官价\’,全县七八家停车场都是这样收费。”停车场一位工作人员说。
“都是有关系的,没有关系哪能开停车场呢,我这地方就是交通局提供的。”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停车场开了刚半年,平时用来停放周至县交通局查扣的超限砂石车辆。“你看前边那个停车场,那就是专门停放交警查扣车辆的。他是交警的关系,我是交通局的关系,各是各的关系。”
记者看到,这家停车场共有400多平方米,停放了近20辆砂石车,停车场内还有4名司机正等待着车主接受处罚后取车。记者在一名司机携带的扣车单上看到,上面注明的违法行为是“违法超限运输、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下面还盖有“周至县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执法大队”的公章。
“前两天停了一辆前四后八的货车,一星期交了1400元,一点都不能少。”前述那名工作人员说。而记者在这家停车场也没有发现任何收费标准。“啥证照都没有,只要人家交通局同意就行,都是关系。”
>>>部门回应
周至县交警大队
仅协助交通局行动,不管停车收费
“别说收费了,停车都不归我们管。”昨日下午,周至县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李海平说,从11月20日起,公安、交警、交通、国土、水务等部门组成了周至县超限超载整顿领导小组,对辖区内4条砂石车多走的主干道进行联合执法,整治砂石抛撒扬尘问题。
“我们仅仅是配合和协助交通局行动,查扣车辆停放都是交通局安排的地方,跟我们没有关系。”李海平说,前一段时间省市相关部门明确执法停车费不向车主收之后,他们就已经不查扣车辆了,一般都是现场处罚、现场教育后放行。“我们不查扣车辆,所以也不存在收取停车费的问题。”
而当记者将之前暗访到的交警扣押车辆到停车场的情况向他反映后,他说:“我先调查一下,随后再给你回复。”但至昨晚10时截稿,记者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周至县交通局
“不存在利益分成,看不上这点钱”
周至县交通局稽查科一位工作人员说,周至县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执法大队不久前才成立,属于交通局管理。“这次行动中,砂石车超载归交警管,超限归我们管,然后各自根据规定进行查处,查扣车辆也都是根据就近原则各自找地方停放。”
“执法部门没有停车场,都停放在私人停车场,肯定是收费的。”这名工作人员说,“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和停车场之间不存在利益分成。我们查扣车辆超限最高罚款是3万元,所以,说句难听话,我们根本都看不上这点钱。”
当记者问停车费用收多少时,他表示并不清楚。
周至县物价局
咋收费属于管理空白,没法管
周至县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执法停车费肯定不应该收,但由于财政目前还没有拨款,交警等执法部门也没有自己的执法停车场,所以“这一块还属于空白地带,我们也管不了”。
“现在周至县没有一家执法停车场,所以你说的这些停车场就根本谈不上是否在物价部门备案。”这名工作人员说,交警、交通等部门查扣车辆的停车场都属于私人停车场,没有备案,所以就没有收费标准。
“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执法部门查扣车辆,谁扣车谁掏钱,所以不要说150元,就是一块五、一毛五也不应该收。”这名工作人员说,但现在财政不拨钱,执法部门就得借用私人停车场,所以怎么收费、收多少还是管理空白,“我们没法管。”
本报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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