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毅伟)1月13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告,对西安高新医院和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处以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理。
本轮疫情发生后,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未能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到医疗救治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未能履行救死扶伤职责,未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导致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社会影响恶劣。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研究,对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对西安高新医院处理意见:停业整顿3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给予警告;责成西安高新医院追究医院负责人责任,总经理停职,免去门诊部主任、产科主任、医务部副主任职务;全市通报批评,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责成该院做好患者及家属安抚工作。
对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处理意见:停业整顿3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给予警告;责成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追究医院负责人责任,免去医院法人代表、董事长职务,主管副院长停职,门诊部护士长停职;全市通报批评,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责成该院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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