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上7时左右,在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一辆电瓶车在电梯内突然起火。由于电梯内空间狭小,导致一名婴儿在内的6人受伤。事情曝光后,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
记者从西安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电动车停放是有法律规定的。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西安消防救援支队提醒: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大家一定要防范身边的隐患,注意身边的安全。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请勿在室内或超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请勿对电动车加装电池和改装;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本报记者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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