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安 今日长安 今日高陵 今日蓝田 今日周至 今日户县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今日西安 > 正文

省总工会要求 防暑降温用品不能代替高温津贴和降温费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21-05-11 02:1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石喻涵)连日来,西安的最高气温已突破33℃,不仅短袖、连衣裙纷纷登场,高温津贴也成了关注的话题。每年夏季,总有职工反映企业所谓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只是一斤白糖、两斤绿豆、一袋酸梅粉等。防暑降温用品可否替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对此,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表示,企业要及时足额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西安桃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雄说,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必须现金发放。

根据陕西省相关政策,防暑降温费对于从事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天15元防暑降温费,其他劳动者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按照25元/天计算,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陕北地区按6月、7月、8月3个月计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但是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发放高温津贴后是否要降低工资,因高温停止作业是否会扣工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而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记者了解到,每年从6月1日起,全省工会都会开展“送清凉”活动,重点对高温作业车间、建筑施工工地、公共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维护和其他露天作业场所开展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发放,防暑降温设施是否完备并投入使用等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西咸新区智慧公交让群众幸福出行

5月9日,从外地来西咸新区出差的王文君通过扫码乘坐了西咸826路公交车,体验了一次智慧公交的便利。从沣河森林公园地铁...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省总工会要求 防暑降温用品不能代替高温津贴和降温费)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