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西安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发布调查结果:限书香云锦公寓3日内整改到位,5月12日前办理退款。
5月9日,华商报A03版以《学区房之商?学区房之伤》为题报道:今年3月,西安高新区书香云锦售楼部宣传称,买公寓后子女可以上高新区钱学森第二小学和钱学森高级中学,为让孩子上这所中学,市民孟军(化名)买了公寓,已付款50万元,没想到却看到官方消息“这所中学不再建了”。孟军提出退款,但迟迟不到账。看到报道后,西安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
5月9日,西安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回复华商报记者:经调查,西安西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书香云锦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将学位与房屋相关联等违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严禁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我局将提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西安西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限期3日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关于购房者提出的退款事宜,已在我局的督促下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开发商将于5月12日之前办理退款。
下一步,西安高新区交通与住房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程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的相关行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大对书香云锦项目的督导力度,尽快完成购房者的退款事宜。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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