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亮)相信“熟人”能帮孩子择校,陆续掏了26.5万元“择校费”后,亲戚、邻居家共3个孩子不仅没能上心仪的学校,连“择校费”也要不回来了。数次去派出所报案,却得到“不够立案标准”的回复,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王女士困惑了,立案到底什么标准?
王女士家楼下有个生活用品商店,老板娘叫王娇(音),买了几次东西后,俩人聊的挺投机,互加了微信,成了“熟人”。去年4月,王娇微信朋友圈里发的一条可以帮助择校的消息,吸引了王女士的注意,因为她正因孩子上学的事头疼。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王女士通过王娇一次性办理3个孩子的择校,她孩子小升初择西安益新中学,收费7万元,她弟弟的孩子择西航三小,收费9万元,还有一个亲戚的孩子,择青年路小学,收费5.5万元。
交完“择校费”后,王女士静等佳音。没过多久,邻居听说她有“熟人”能帮忙择校,也托她联系,商量之后,以12万元的价格择铁一中滨河学校。与此同时,因种种原因,王女士的孩子不需要“择校”了,她就给王娇增补了5万元,将名额替换给邻居。3个孩子共计26.5万元“择校费”转款后,几个家庭满心期待新学期的到来。
然而,到了去年9月开学季,没有一个家庭接到报名的通知。王女士赶紧问王娇,得到的答复是“今年政策紧,相信的话,就等两周,不信的话,就退钱。”王女士和几个家庭商量后,选择相信。可两周后,依旧没有任何录取信息,找王娇要求退钱,这次得到的答复是“‘上线’没退钱。”
一次次的讨要无果后,去年10月,王女士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报案,到今年4月,前后去了六七次,可她认为的“诈骗”却一直立不了案。接待她的刘警官数次向她表示,不够立案标准,她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得到的答复是“不能出具”。王女士按程序向未央宫派出所分管刑侦的杜副所长反映此事,杜副所长指示办案民警,传唤王娇了解情况。但王女士回忆称:“民警就没有传唤过王娇,还给我说‘我叫不到人,只能通过电话催款。我也没有办法,天天催着呢,有消息和你联系,你先回吧’。”
王女士向记者还原了她最后一次去派出所与刘警官的对话,她问:“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人民警察应该给予帮助啊,这么多钱,为什么不够标准不能立案?”刘警官回答:“王娇只是中间人,她把钱转给了‘上线’,她一个孩子只挣5000元‘辛苦费’,也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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