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家的“花池”是一个“水泥台”,无法再利用
收房本是一件开心事,西安市紫薇花园洲小区的准业主朱女士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3月10日,兴冲冲来收房,结果发现买房时宣传页上标明的花池不见了,变成了一个水泥台子,导致阳台宽度直接‘缩水’60多厘米,这谁还能高兴得起来?”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事情发生近一个月以来,开发商始终未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宣传页上新房带“花池”
朱女士是商洛山阳人,和丈夫在西安打工多年,2019年6月买下了紫薇花园洲小区这套C户型的房子。
4月7日,在待收的新房里,她拿出一张购房时的宣传单给记者看。“你看,宣传页上标得很清楚,客厅阳台外面有个长度跟阳台一样,宽度比阳台窄一些的花池。销售人员跟我们介绍,这个花池可以养花也可以打通扩宽成阳台面积。”朱女士说,当时,这栋楼已经盖到了5层,为保险起见,她和丈夫还专门去3楼看了看所谓“花池”的样子。
“这个花池和阳台水平面一致,与阳台之间只是多了一道防护栏隔开,想利用这块面积只要把护栏拆了就行。”对此,朱女士比较满意,很快参与了摇号购房。“摇号也比较顺利,拿到了这栋楼第5位选房资格。”朱女士说,想着高楼层视野和采光都会好些,她最终在总共18层的小高层里选择了17楼。“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还跟销售确认过17楼的户型是不是和我们现场看的3楼的一样,销售明确表示3到17楼完全一样。我们随后拿到的购房合同里,房屋平面图也清楚显示,10301-11701户型一致。”
收房时“花池”变“水泥台”
朱女士介绍,让她没想到的是,收房时,自家的“花池”变了样。
“原本和阳台地面持平的花池变成了一个高出阳台地面约60厘米的水泥台子,根本没法再利用。”现场,她指着自家阳台给记者看,“除了花池变水泥台,台子上方的遮雨台和旁边的墙壁之间还留有10多厘米的缝隙,这些直接导致原本可以扩宽到近1.9米的阳台‘缩水’为1.2米。”
在7楼一位同户型的业主家里,记者看到,因水平面高度一致,上方也没有缝隙,业主的确只要拆掉阳台和花池之间的护栏,就可以将整个面积利用起来。
对此,朱女士认为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对自己一家造成了欺瞒。“我当时拿到的号可以随意在整栋楼里挑房子的,如果他们明确告诉我17楼和别的楼层花池不一样,我肯定不会选17楼。”朱女士说,自己家有3个孩子,每一寸面积都是想要合理利用的。原本,她已经想好了要在阳台一侧打柜子,一侧做洗衣台,现在因为面积“缩水”,她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此事也打乱了她“收房就装修”的计划。
“我希望开发商能将花池恢复成可利用的状态,不能恢复也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她提及自己的诉求道。
售楼部:“花池”只是外立面造型并非套内面积或赠送面积
就朱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前往该小区售楼部了解情况。
售楼部一位王姓销售人员解释,宣传页上的C户型图,标明了为“标准层”户型,标准层指的是3到16楼。
“这一点公司有给销售人员培训,并要求销售人员给顾客说清楚,至于销售人员当时怎么说的,口头上的事,现在也不好取证。但我们售楼部里有沙盘,沙盘上清楚显示了17楼的阳台外立面与其他楼层是不一样的。”该工作人员介绍,购房合同房屋平面图当中标明的10301-11701户型一致没有问题。“3到17楼的套内户型的确是完全一样的,房子的外角线也是一样的,17楼的花池区域只是比其他楼层的该区域要高出一部分,这在平面图上是展示不出来的,所以平面图上写的10301-11701户型一致。”该工作人员强调,花池部分不属于套内面积,也不属于赠送面积,只是房屋的外立面造型。“扩宽阳台”也只是部分业主的个人意愿,所以他们并非虚假宣传,因此也没法就此事作出进一步回应与处理。
“前期我们有给业主解释过这个情况,也了解了一下他们的诉求。他们希望将阳台花池改为可利用的状态,但这是不现实的,毕竟房子怎么盖、盖成什么样都是经过了监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我们根本没法随意改动。”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与业主沟通,争取做好解释工作。
文/图本报记者张晴悦实习生李念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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