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实习生李念泽)3月31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三楼大法庭集中宣判了3起职务犯罪案件,西安市、未央区相关政法单位及国企职工300余人参与旁听。
此次集中宣判的三起职务犯罪案件,涉及贪污、受贿两罪,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被告人詹某某原系西安市某交警大队负责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事务的工作人员,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车托”违规办理车辆交通违法免记分事务,收受好处费达437万余元。未央法院经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某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被告人宁某某、祁某某原均系西安市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某大队管理人员。二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大队收费员在入职、工作岗位及任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40余万元。被告人宁某某又收受收费员、停车场实际控制人等十余人26万余元。另查明,二被告人合谋通过采取虚列收费人员、在编不在岗等方式冒领单位工资13.47万余元。被告人宁某某还通过此方式与他人合谋冒领工资6.77万余元。
未央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祁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新闻推荐
华商报讯(记者杨刚)随着十四运的临近,3月25日,来自中国电信陕西公司的100多名技术人员对西安奥体中心体育馆进行移动网络承载...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