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明明记者苗嘉诚)“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一位年过六旬的刘女士顺利办完车船税业务后,紧紧拉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连声道谢。
原来,前不久这位纳税人到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办理车船税业务。在整理资料过程中,办税人员发现该车辆在西安使用,但登记地为湖北。根据车船税法相关规定,除保险机构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外,还可在车辆登记地或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申报缴纳。由于该车辆保险跨年提前续保,保险机构无法代收下一年度车船税,需要到车辆登记地或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申报缴纳,刘女士显得十分焦急。
考虑到当前疫情和纳税人的各种不便,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立即启动相应处理机制,通过114查询、湖北12366等多种渠道,联系到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与工作人员联系并详细说明情况后,将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沙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远程电话申报,及时解决了异地缴纳车船税的难题,得到了纳税人的连连称赞。
“我们的工作有‘热度’,服务才能更有‘温度’。”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人崔晓军表示。近年来,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思想,着力提高涉税业务办理效率,促进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前不久,分局办税服务厅被西安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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