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记者刘晓云文/图
1月1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系列执行案件发放案款新闻发布会。通过现场发放现金及转账共发放案款8559万余元,涉及农民工5720人。顺利领款后,农民工代表赵凯说:“钱到手,我们就可以回家过年了。”
据悉,此次5个涉民生系列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共1.78亿余元,截至目前已执行到位1.11亿余元。本次通过转账发放案款共8359万余元,现场发放现金200万余元。
浙江某钢结构集团公司与陕西某实业公司、北京某地产公司案,执行标的为5403万余元。本案经一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后双方达成和解,撤回上诉。但陕西某实业公司、北京某地产公司未全部履行和解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虽有意愿还款,但一时无法筹措到相应的大额资金。执行中,西安中院据实放宽了被执行人的经营环境。如,法院不查封其待销售的房产让其正常销售,只冻结账户控制其售房款项,也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通过从冻结的账户中扣划房屋销售款的方法,法院用了两个月时间将540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并赶在春节前圆满解决了13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问题。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西安某房地产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该案执行标的为8382万余元及利息。收到案件后,西安中院审查发现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立即组织办案骨干力量、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全面查控。在对被执行人公司财产线索逐一排查时,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一银行账户内有存款,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于2020年12月7日扣划3036万余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该案从立案到案款执行到位仅3天时间。
另外3起案件中,陕西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为1480万元,目前西安中院已执行到位了640万余元,本次交付120万元;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为1075万元,目前已交付了316万余元;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为1509万余元,目前已交付了956万余元。
西安中院副院长杜豫苏表示,本次执行活动涉及的5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均系外地企业。西安中院在高效执结案件的同时,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保证了广大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辛苦一年的工资,充分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积极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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