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西安城管执法系统通报了12起近期查处的违法围挡典型案例,涉及未经审批、围而不建、围大建小、不按规定围挡等。
近两个多月,西安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共检查围挡工地14241处(个),对不符合规定的1871处(个)围档施工工地要求整改,对426处(个)围档施工工地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缩小围挡762处(个),退让道路面积共计398442.2平方米,立案调查103件,立案查处围挡违法44件(起),行政处罚826643元。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1:华清路一项目未按规设围挡,处罚5000元
9月1日,新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华清路融创建设项目东南角施工中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经案件审议作出5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行政相对人无异议,立即整改并缴纳罚款。
案例2:幸福林带一工地拆围挡施工,处罚1万元
11月12日,新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幸福中路幸福林带某工区未设置符合技术规范的围挡设施,为图方便施工中拆除围挡。
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责令施工方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并缴纳罚款。施工方对未设置符合技术规范的围挡设施所引起的污染后果给予重视并积极整改。
案例3:擅挖道路105平方米,顶格处罚30万元
11月29日,莲湖区城管局市政科道路巡查人员在桃园南路发现,一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桃园南路(丰庆路至南二环)架空线落地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挖掘东侧人行道、自行车道,损坏道路面积105平方米。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后要求限期整改,决定对其顶格处罚304762.5元。先后向其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失信信息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履行罚款。
案例4:围挡期间停工后围而不建,处罚1万元
10月28日,高新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西安一通信有限公司在高新二路围挡施工期间违规停工,围而不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拟对该公司处1万元罚款。11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履行缴纳罚款。
案例5:地铁4号线维保施工围大建小,处罚1000元
12月1日,曲江新区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公田一路地铁4号线维保施工中未按规定围挡,属于围大建小。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
案例6:凤城二路热网工程污水流溢,处罚3000元
11月24日,经开区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凤城二路与凤祥路十字附近发现,该路段汽改水热网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污水横流,污染路面。决定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成立即整改。12月7日,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行缴纳罚款。
案例7:市政工程占道施工挖断电缆,处罚20000元
12月初,西安市某市政工程公司在东二环中石化加油站南侧施工中,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挖并未进行围挡施工,施工中挖断电缆;距施工点不远的另一该公司的施工也未按规定张贴施工铭牌和挖占手续。执法人员要求责令停工并立即整改,作出行政处罚2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罚款。
案例8:地铁施工擅占绿地,处罚12.6万元
11月10日,执法人员在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检查中发现,西二环与昆明路十字西北角地铁5号线施工围挡内存在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责令停止并立即整改。12月1日,对行政相对人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地90平方米、占用时间70天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人民币126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城市绿地。1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罚款。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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