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住建局将已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的27家租赁企业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12月1日起,按照《推动我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20〕132号)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代理未进行平台企业信息注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的租赁企业,房源信息发布网站不得再发布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企业信息和未经平台核验及挂牌的房源。
目前,已有27家企业在平台注册并开立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租房前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西安住建官网:http://zjj.xa.gov.cn/,在服务平台中点击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核实企业注册信息、监管信息和房源信息,选择在平台发布的房源并接受资金监管服务。凡未通过平台进行网签备案的租赁合同无法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凡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同时,还未按要求开立监管专用账户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及时与监管试点银行联系,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开立监管专用账户,并在平台挂牌房源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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