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提升基层幼儿教师的工作水平和能力。11月14日,由中国关工委公益文化中心、西安市关工委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宣讲及幼儿教师技能培训在鄠邑区人民路小学拉开帷幕,为期两天的课程,来自北京和西安的专家将为鄠邑区300余名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0年10月17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新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将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覆盖到了全社会范围内。
活动现场,西安交通大学特聘教授、高级法官、原新城区法院院长张孝民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溪介绍了这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和意义,结合真实案例为来自鄠邑区的300余名幼儿教师解析了修订后新法增加的60条内容,“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应当立即报告;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安装渠道和方法……”张孝民提醒大家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采取正确的方法让未成年人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14日上午第一场课程结束后,参会幼儿教师纷纷表示收获很大。“进一步了解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把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日常教学教育工作中。”来自鄠邑区余下一所幼儿园的高老师告诉记者,期待专家的进一步技能指导,将努力在未来的教学工作中做一名更懂孩子、更懂教育的好老师。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次宣讲内容特别加入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帮助学校、家庭明确责任和义务,西安是全国宣讲的第一站,将为后续活动的开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中国关工委副秘书长兼公益文化中心主任李国强介绍,近年来,中国关工委公益文化中心和西安市关工委每年都联合举办幼儿教师公益培训活动,推动幼教事业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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