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志强)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将于2021年1月28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将于2021年2月4日起放寒假。2021年中小学春季开学于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含学前儿童看护点)放假和开学时间原则上参照小学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涵盖评价全部维度,评价方式要充分体现学生素质评价的客观性、主体性、激励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局及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域范围的统一检测、竞赛、测试活动。要教育学生扎实复习,加强知识巩固和运用,积极应对期末阶段性检测。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进行排名。要组织好中学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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