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过前期摸底,11月1日起将正式登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记者从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在11月1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前,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口普查机构已派普查员入户进行了基本情况摸底。11月1日至12月10日,普查员将再次入户进行人口普查正式登记(或由普查对象根据意愿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和对登记资料核对复查。普查员登记时,将佩戴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区县(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普查员证。冒充普查员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每一个自然人都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必须登记相应信息。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为节省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如果您选择自主填报,请您在普查员上门时予以说明,并在普查员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提示的步骤于11月5日24:00之前完成填报。如果您在11月5日24:00之前没有完成自主填报,普查员将于11月6日-15日入户进行登记。如果您家(住所)被抽中作为长表调查户,普查指导员将于11月16日-30日再次入户进行普查长表登记。
此次人口普查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对您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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