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荣)据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公告,为西安市企事业单位招聘448名博士研究生。
本次招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具体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享受如下待遇:(一)不实行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5年工作期内,每人每年增发1个月工资。(二)从到岗工作开始,5年工作期内,由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人每年补助安家费3万元,5年共15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四)享受所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招聘岗位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招聘中相关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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