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潼区检察院就李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这是该院首次举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临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共6人应邀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针对申诉人李某某的申诉请求和理由,公安机关办案民警陈述了不予立案的意见和理由。随后,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不予立案监督的理由。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临潼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多次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申诉人李某某的投资款全部得到归还。
受邀代表一致认为,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合适,支持临潼区检察院不予立案监督决定,同时对该院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该案的办理是临潼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行使检察机关监督权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次成功尝试;也是深化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公开听证等创新工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为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李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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