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西高鱼补决字【2020】第001号、第002号、第004号、第005号、第006号、第007号、第008号、第009号、第010号、第011号、第012号、第014号、第015号、第016号、第018号、第019号、第020号、第021号、第022号、第023号、第024号、第025号、第026号、第027号、第028号、第029号、第030号、第031号、第032号、第033号、第034号、第035号、第036号、第037号、第038号、第039号、第040号《征收补偿决定书》,已于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将向上述37户的征收补偿款提存于西安市公证处。
现公告如下:
一、提存受领人张小元、张少军、张焕茹、李翠利、熊淑侠、杜素琴、张学斌、贺拴锁、何少卫共计九人。上述提存受领人应与鱼化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腾交房屋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化寨村综合整治和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领款函》前往西安市公证处领取安置补偿款,并提供银行转账账号;
二、提存受领人屈琦利、张全福、马少勇、孙春喜、郑志强、杨长斌共计六人。上述提存受领人应与鱼化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腾交房屋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化寨村综合整治和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领款函》前往西安市公证处领取房屋补偿款,并提供银行转账账号;
三、提存人提供的动迁编号:DM-02号、DM-04号、DM-05号、DM-06号、DM-16号、DM-19号、DM-27号、DM-31号、DM-33号、DM-35号、DM-45号、DM-46号、DM-49号、DM-52号、DM-53号、DM-60号、DM-67号的房屋权属人。上述房屋权属主张人应到鱼化寨村村委会确权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鱼化寨村村委会出具的确权证明及由高新区鱼化寨街道鱼化寨村综合整治和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领款函》前往西安市公证处领取房屋补偿款,并提供银行转账账号。
西安市公证处地址:西安市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B座5楼
领取期限: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起至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止。
联系人:齐世朋电话:88225380转8825、18602975859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证处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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