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安 今日长安 今日高陵 今日蓝田 今日周至 今日户县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今日西安 > 正文

扫黑除恶进行时 盘踞城西客运站强收“保护费”5人获刑 交管站副站长当保护伞 索贿受贿17万 获刑两年半

来源:华商报 2020-07-30 01:47   https://www.yybnet.net/

7月28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盘踞城西客运站强收“保护费”张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6月30日,莲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等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城西客运站强收非法营运车辆“保护费”,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接受该团伙请托,为其提供便利的原莲湖区交管站副站长芦某斌涉嫌受贿同堂受审。

莲湖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李某权、解某明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纠集、盘踞在西安市城西客运站附近,利用司机或车主违法载客怕被处罚、怕惹事的心理,多次以暴力恐吓、言语威胁、举报查处等手段,以“维持秩序”“帮助叫座”名义强行收取所谓“管理费”,进行敲诈勒索,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作为负责查处非法运营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芦某斌不认真履行职责,反而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收受贿赂,充当其“保护伞”,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张某、李某权、解某明敲诈勒索9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某、张某锋、解某明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中张某、张某锋寻衅滋事两次,解某明寻衅滋事一次,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芦某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张某等17人44次请托,私自放行或帮助他人放行被执法机构暂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索取、收受贿赂17.0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决定执行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李某权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解某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九万元。张某锋有期徒刑三年。芦某斌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华商报记者 宁军

新闻推荐

省国资委与阿里巴巴签署省属企业数字化升级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张宝勤)7月28日,省国资委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双方签署了省属企业数字化升级合作协...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下雨,真好2020-07-28 23:38
猜你喜欢:
评论:(扫黑除恶进行时 盘踞城西客运站强收“保护费”5人获刑 交管站副站长当保护伞 索贿受贿17万 获刑两年半)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