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文青
7月3日,市民邓先生来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大兴法庭,将一面写着“人民好法官正义为人民”的锦旗送给办案法官赵兴华和书记员郭婷婷,感谢法官秉公办案,感谢莲湖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原来,邓先生的父亲生前患有高血压。2017年3月8日下午,邓先生突然接到120急救中心电话,称其父亲昏迷已送往医院急救,邓先生赶到医院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邓先生在收拾父亲的遗物时发现,父亲近两年在某公司经营的健康体验中心购买了4万多元的保健品。该健康体验中心不仅向邓先生的父亲出售大量保健品,还以举办培训班的形式进行虚假宣传。
邓先生称,其父亲之所以不愿意吃药治疗高血压,就是听信了该中心的虚假宣传,认为这些理疗仪和保健品能治病,导致父亲突发脑出血死亡。
邓先生的父亲死后,该健康体验中心的负责人孙某承认该中心对邓父的死亡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双方未能就后续事宜达成调解。于是,邓先生遂将销售这些保健品的某公司和该中心负责人孙某诉至莲湖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孙某到庭进行调解,但孙某已将该健康体验中心关闭,也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按被告缺席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和孙某将原告父亲购买理疗仪和保健品的价款41622元退给原告,同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当于商品价款3倍的赔偿款124866元。
该民事判决生效后,邓先生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已经拿到了部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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