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实习生李瀚盛秦丹阳)2018年6月22日15时许,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西凹里村附近一辆302路公交车上发生持刀伤人案件,致4死7伤。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辛海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西安中院经审理查明,辛海平因无端怀疑自己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扎针染上重病而蓄意报复社会。2018年6月22日,辛海平携带剔骨刀在乘坐的陕AN1311的302路中巴车上持刀连续捅刺车上无辜乘客及车下过路群众,致4人死亡,7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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