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常紫星)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西一路法庭法官刘可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手持借条,称被告向其借款3万元,其多次向被告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案中,原告并无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法院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时,被告亦不配合到庭。
刘可认为,虽然被告身份信息不详,但本案有借条为据,若以被告身份不明驳回原告起诉,则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因此,在综合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刘可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前往被告个体经营所在地,向其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并落实其身份信息。
起初,被告拒不配合并称其未借款,刘可耐心向其解释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法律后果。
随后,原、被告来到法庭。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双方争议焦点及案件事实进一步核实,最终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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