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熊孩子”?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怎么办?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和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住陕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宝生表示,刑法应考虑下调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这样才能确保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得到相应的制裁。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蛊惑和教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韩宝生指出,“现在的孩子,从小就受到各种信息的冲击。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低龄化,暴力程度也日益加剧,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案件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他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按照很多年前制定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初衷一概宽容对待,显然不妥。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让韩宝生忧心。鉴于此种情况,韩宝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大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和研究,适度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让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尤其是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这八种刑事犯罪的。同时,细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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