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5日起至6月8日,西安交警将连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5月25日上午,在西安南稍门十字碑林交警大队的教育点记者看到,一小时内就有20余名非机动车驾驶员接受了安全教育。当天,西安市在南稍门十字、小寨十字等市区范围设置了32个教育点位,在郊县设置了18个点位,对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集中教育和纠正。
25日上午9时30分许,西安南稍门十字车水马龙,虽然周一交通早高峰已过,但十字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流量依然很大。记者在路口粗略统计,过往的十辆非机动车中,七辆非机动车驾驶人(除外卖员)未戴安全头盔。碑林交警大队“一盔一带”教育点就设在十字路口的东南角,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赵先生被交警拦下,接受安全教育,抄写“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头盔知识答卷”,同时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
25日上午,一小时内接受安全教育、答卷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就有20多位。交警碑林大队三中队民警高嘉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近期“一盔一带”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已有“一盔一带”的安全意识,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发现戴头盔骑行的群众越来越多,但也有个别群众觉得“夏天热,麻烦”等原因就不戴了,西安交警为期半个月的整治行动就是为了规范市民文明出行的习惯,加大教育处罚力度,从而养成骑行戴头盔的文明出行习惯。
那么,不戴头盔到底罚不罚?西安交警碑林大队副大队长陈刚说:“不要因为交警要处罚才戴头盔,咱们自身的安全时刻都要重视,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有头盔就一定要戴上。”同时表示,交警部门将会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先进行宣传教育。
记者了解到,西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一盔一带”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人像识别、教育宣传、观看视频、法规考试、体验执法等全环节工作;同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教育执法工作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工作。
西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在5月25日当天的集中整治中,西安交警共设专项整治点位50处,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纠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1800余例,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700余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2100余例。
文/图本报记者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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